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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甘肃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竞赛规程总则
发布时间:2025-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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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办单位

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总工会、甘肃中华职业教育社。

二、承办单位

有关高等职业院校、技师学院,兰州新区职教园区服务保障中心。

三、协办单位

甘肃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四、比赛时间及地点

2026年甘肃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高职学生组比赛定于2025年12月10日至30日在各赛道承办单位(见附件7)举办,中高职班主任能力比赛定于2026年6月上旬举办,中高职教师教学能力比赛定于2026年7月上旬举办。

教师教学能力比赛高职组公共课程小组里的思想政治课程教学能力比赛归入全省高校思政课教师大比武教学展示活动高职高专组。

五、比赛分组

大赛设中职学生组,高职学生组(含职教本科);中高职(含职教本科)班主任能力比赛;中高职(含职教本科)教师教学能力比赛。

六、赛项设置及要求

中职学生组设37个赛道,高职学生组设42个赛道。

设中高职班主任能力比赛和中高职教师教学能力比赛。

根据实际报名参赛情况确定开赛赛道。中职学生组不足3个市(州)、高职学生组不足3所院校的赛道取消该赛道比赛,择优组队推荐参加2026年世赛争夺赛。只有3个市(州)或3所高职学校报名的赛道,每校可增报1队,增报时间以承办校通知为准。

七、参赛单位

各市(州)、各高等职业院校、省属中职学校(合并组队)、独立设置的技师学院、省属技工学校(合并组队)分别组成代表团队参赛。

八、参赛资格

中、高职学生组参赛学生须为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技师学院中级工班学生参加中职学生组比赛,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学生参加高职学生组比赛。

九、参赛办法

按照“人人参与、校校比赛、层层选拔”的工作机制参赛。

(一)县(校)级比赛

鼓励县区、学校积极组织县(校)级中等职业学校(或技工学校)学生技能比赛,为每一位学生提供技能展示的机会。县(校)级技能比赛获奖比例按参赛队数确定,一等奖占15%,二等奖占25%,三等奖占35%。通过县(校)级比赛,选拔获得一等奖学生参加市(州)级比赛。县(校)级技能比赛接受市(州)教育局(或人社局)指导和监督,技能比赛成绩须由市(州)教育局(或人社局)从比赛成绩是否真实准确、获奖比例数量是否符合要求等方面进行审核。省属中职学校(含省属技工学校)校级比赛由本校按县(校)级比赛要求自行组织。

(二)市(州)级比赛

各市(州)教育局与同级人社局等单位根据本市(州)实际,按照省级大赛赛道设置及竞赛规程要求,组织辖区内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参加市(州)级技能大赛。市(州)级大赛获奖比例按参赛队数确定,一等奖占15%,二等奖占25%,三等奖占35%。各市(州)在组织市(州)赛后,要以正式文件形式向省级大赛办报送参赛选手成绩和市(州)赛总结报告(含大赛实施方案)。省属中职学校(含省属民办中职学校、省属技工学校)市级比赛参加所在市(州)举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三)省级大赛

1. 中、高职学生组

中、高职学生组各赛道均为团体赛,参赛选手2-4名,指导教师1-2名,不得跨校组队。参赛赛道获得往届省级、国家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金奖的学生不能参加本次同一赛道同一组别的比赛。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提交报名后一般不予随意更换。除身体原因等突发情况外,各赛道开赛前7个工作日内不再接受选手报名信息更改申请。各代表队、各职业学校要严格遵守大赛各项管理规定,不得临时无故弃赛,否则取消该学校该赛道下一年参赛资格。

中职学生组以市(州)、省属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含技师学院中级工班)为单位组成代表团参赛,参赛人员须为市(州)级比赛一等奖获奖人员,未组织市(州)级比赛的赛道可择优组队派员参赛。各市(州)、省属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含技师学院中级工班)、单独设置的技师学院(中级工班)每个赛点可派领队1名。

高职学生组以院校为单位组成代表队参赛。参赛队应通过校赛选拔赛产生。各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设置的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每个赛点可派领队1名。

2. 中、高职班主任能力比赛

各地各校于2026年5月10日前完成初赛,省级比赛规程另行通知。

3. 中、高职教师教学能力比赛

各地各校于2026年6月10日前完成初赛,省级比赛规程等另行通知。

十、竞赛办法

全面对标2025年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突出能力导向、解决实际问题、体现创新因素、确保可评可比。

(一)项目确定

参赛队伍依据赛道设置,结合所学专业和教育教学实际,围绕生产、管理、服务一线真问题、真场景,自主确定参赛项目名称,自主设计参赛项目内容,自主选择参赛设备,展示真技能。

参赛项目须符合职业岗位要求,操作规范、安全。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参赛项目如有涉密内容,参赛前须进行脱密处理;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为参赛选手所拥有的清晰、合法的自主知识产权。参赛项目不得抄袭盗用他人成果、弄虚作假,如有以上行为即取消参赛资格,所获奖励奖项一并取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项目内容

应围绕“技能水平、职业素养、应用价值、团队合作、创新创意”要素,进行参赛项目的内容设计。技能水平方面应能体现选手操作规范性、技能熟练度、任务难易度、技术先进性及现场讲解效果等;职业素养方面应能体现良好的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工匠精神、安全意识等;应用价值方面应从实用性、经济性、可持续性体现解决生产、生活一线实际问题或困难以及创造社会经济价值的情况;团队合作方面应能够体现团队精神和沟通协作等能力;创新创意方面应能体现创新意识和创新成效。

(三)设备选择

参赛所需设备和材料不做统一要求,承办院校在报名规定的时间段内在本校官网上公布可用于比赛的设备和材料清单(含场地、水电气网等条件)供参赛队伍选择,参赛队根据承办院校公布的清单,自主决定设备是否自带。决定自带设备和材料的参赛队应优先使用自身学校现有设备,与承办院校确认可行后进场。现场设备技术保障谁提供谁负责。自带设备的参赛队须与承办院校积极沟通协商并签订自带设备确认书(见附件6),盖章后扫描并上传。赛前设备调试工作由裁判工作组统一安排并在领队会上公布。

(四)项目呈现

参赛队伍根据工作任务,按团队成员分工,同步进行技能操作和现场讲解。技能操作重点展示专业技能熟练程度、规范程度以及解决技术难题的创新能力,现场讲解主要介绍总体思路、技能要点、主要成果、项目创新等。每项比赛时长不超过1小时,由各参赛队伍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确定,重点突出项目关键环节的技能操作,并进行适当讲解。承办校要对每个工位全程录像,影像资料保存一年。

(五)评分要素

主要从技能水平(60%)、职业素养(10%)、应用价值(10%)、团队合作(10%)、创新创意(10%)等五个方面,按权重对参赛队伍做整体评价(得分相同,以技能水平成绩排序),评分要素见附件2。

十一、奖项设置

(一)组织单位。中高职学生组技能大赛设“优秀组织奖”,中职学生组5个,高职学生组9个。

(二)参赛人员。中高职学生组技能大赛各赛道组别按实际参赛队数的10%、20%、30%(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分设金、银、铜奖,颁发获奖证书。

赛道平行组设置原则:以10队设1个平行组核定,平行组之间差距不超过2队;不足10队按实际参赛队设置。超过10队的赛道,根据实际情况由大赛办与承办校商定。比赛结束后,各平行组金奖、银奖参赛团队要进行复评,排出本赛道金奖和银奖位次。

(三)工作人员。中高职学生组技能大赛设“先进工作者”。嘉峪关、金昌、临夏、甘南4个市(州)各推荐1名,其他市(州)各推荐2名。参赛人数100人以上的高职院校各推荐2名(其中至少1名为一线教师),100人以下的推荐1名;主办单位各推荐1人,协办单位推荐1人;承办单位根据承办赛项数量及参赛规模推荐1-3人。

(四)其他参与对象。包括裁判员、监督员、仲裁员颁发写实性证书。

获奖通知由主办单位发文认定。

获奖学生享受对口升学、专升本考试加分奖励。

在现有职业(工种)资格框架内,且我省能够认定的前提下,省级大赛获得高职学生组金奖的学生,可直接晋升对应职业(工种)高级工(三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高级工(三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技师(二级)。获得中职学生组金奖的学生可直接晋升对应职业(工种)中级工(四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择优推荐2026年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奖人员认定省级技术能手。择优推荐2026年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金奖、银奖的指导教师申报省级技术标兵。

十二、省赛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中职学生组技能大赛、班主任能力比赛、教学能力比赛以市(州)为单位报名。省属中职学校组成代表团,报名由甘肃省理工中等专业学校(校系人:李玉杰18993580336)牵头负责。省属技工学校和单独设立的技师学院(中级工班)组成代表团,报名由兰州铁路技师学院(联系人:张淑懿13993153963)牵头负责。高等职业院校和单独设置的技师学院(高级工、预备技师班)以学校为单位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

1.报名限额

(1)中职学生组。按照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中级工班)在校学生数的2%核定参赛总名额,各赛道按照下述要求自定名额。为引导中职学校按照行业产业、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优化专业设置,提升人才培养与当地经济结合的紧密度、与行业发展需要的匹配度,各市州教育局在市赛、省赛的组队中,应尽量缩小护理、学前教育等赛道参赛队,将更多的参赛名额向行业产业发展急需的赛道倾斜。一般的,同一赛道小组各市州不超过5支队。

(2)高职学生组。按照各院校在校生人数的1.5%核定参赛总名额,各赛道名额按照下述要求自定。一般的,同一赛道小组每校不超过3支队。高职学校开设专业涉及只有2个及以下专业大类的学校同一赛道小组可适当放宽参赛限额,一般不超过5支队。

中、高职学生组参赛名额见附件8。市(州)属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参赛名额由市(州)人社局参照职业学校相应组别比例核定。

(3)中高职班主任能力比赛、中高职教师教学能力比赛另行发文通知。

2.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7日—23日。

3.报名方式

每个参赛单位需指定一名报名联系人,指导单位所派参赛队登录甘肃职业教育信息网技能大赛报名系统报名,省大赛办通过QQ工作群发放具体报名方式及报名材料提交指南。网上报名平台技术支持人员联系人方式:马威,18919999440。

4.报名材料

2026年甘肃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报名汇总表(见附件10)由市州、高职院校(含技师学院)、省属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加盖单位公章后以PDF格式提交,于2025年11月23日前发送至邮箱gszjzx@126.com,邮件统一命名为“市州/学校(院)+2026年甘肃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报名表”。

(二)报到

各代表队按照所参加赛项竞赛日程安排,于比赛前一天报到,比赛结束后一天离赛。报到时需出示身份证、保险单。学生还需出示学生证(或学校出具的有效证明)。

十三、赛风赛纪、安全要求

(一)各代表队、各职业学校要严格遵守大赛各项管理规定,自觉维护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良好风气。中职学生组参赛人员资格审查由市(州)教育局及人社局负责,高职学生组参赛人员资格审查由各高职学院及技师学院负责。主办方欢迎社会各界对违背职业教育规律和客观实际、以虚假师生身份或不具备参赛资格的师生身份参赛等行为予以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核实,取消其参赛资格、比赛成绩以及所在代表队优秀组织奖评奖资格(奖项评出后发现的,依规追回奖项),减少参赛单位下一年度赛项参赛名额,暂停参赛师生所在学校下一年的赛项参赛资格,并通报批评,责成所在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院校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各代表队、各职业院校要严格贯彻落实安全及秋冬季传染病防控有关要求,强化代表队成员的安全与防控意识,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及预防管理工作。各参赛学校须为每个参赛选手投保与技能大赛相关的意外伤害保险,未办理保险者不得参赛。承办单位要制定安全及应急处置预案。

十四、裁判员、纪检监督员、仲裁员及工作人员

裁判员、纪律监督员、仲裁员由大赛办统一聘请,向大赛办负责,行业企业及外省裁判员占一定比例。

(一)裁判员。裁判员从组建的省内裁判员库、相关行业、企事业单位及省外选聘。裁判长一般由省外专家担任,遵循承办院校和参赛院校回避原则。裁判组工作实行“裁判长负责制”,各赛道设裁判长1名(不参与打分),加密裁判2名(1密2密),根据平行组数量,按照每组7名打分裁判、1名统分裁判配置。

(二)纪律监督员。各承办单位、各市(州)教育局可推荐报送1-2名有技能大赛组织管理工作经验、责任心强、能全程监督赛事工作的人员担任纪律监督员,并由大赛办交叉安排监督赛点,代表主办方全程蹲点监督赛点办赛。请将《2026年甘肃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纪律监督员推荐表》(附件9)加盖单位公章后以PDF格式和电子版于2025年11月20日前发送至邮箱gszjzx@126.com。

(三)仲裁员。大赛采用二级仲裁制。在大赛执委会领导下,成立大赛监督仲裁委员会,并对大赛执委会负责;在大赛监督仲裁委员会指导下,各赛点成立赛点监督仲裁工作组,对大赛仲裁委员会负责。各赛点仲裁组设组长1人,由省大赛办选派,组员由省派纪律监督员和赛点纪检负责同志组成。

(四)其他工作人员。与本次比赛相关的除上述人员之外的各类工作人员,主要包括执委会及下设机构人员、承办单位工作人员、市(州)及院校工作人员等。

十五、经费保障

(一)办赛经费由主办单位根据各承办单位实际支出情况给予的奖补资金、承办单位自筹资金和社会捐赠资金等组成。

(二)比赛期间各代表队食宿由承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费用及往返交通费由参赛单位承担,参赛学生比赛期间与参赛有关的全部费用由派出学校全额承担。

(三)裁判员、纪律监督员、仲裁员在赛事期间食宿由承办单位负责;省内教育系统抽调的裁判员、纪律监督员、仲裁员及工作人员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承担;从外省及行业、企业邀请的裁判员等往返交通费由承办单位负责。以上三类人员的劳务费用按照承办单位规定统一标准发放,纪律监督员、仲裁长劳务费用由协办单位负责,裁判员及工作人员劳务费用由承办单位负责。

十六、其他规定

(一)主办单位根据世赛参赛要求,结合省赛情况,组建符合世赛参赛要求的团队,鼓励参加各类集训,择优推荐参加世赛争夺赛。

(二)各承办单位要坚持廉洁办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大赛安全管理工作有关规定,在办赛过程中严禁铺张浪费,严格按照规定标准用餐。各赛点不得举办各类商业活动,严禁商业广告进入赛点。

(三)各赛道承办单位成立相应的安全工作小组,负责本赛道筹备和比赛期间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制定承办赛道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比赛场地、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参赛院校要对参赛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定相关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参赛队领队为第一责任人,签订安全承诺书,与赛事承办单位共同确保比赛期间参赛人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四)各参赛单位要安排专人担任各参赛队的领队和联络员,共同负责本队人员的组织联络、交通、食宿和安全、纪律管理,积极配合赛点单位各项工作。各参赛单位及学校要切实加强师生管理和纪律教育,相互监督,文明参赛,服从裁判统一指挥,尊重赛场工作人员,共同维护大赛秩序。严禁师生通过网络或其他途径随意散布负面消息。因年度比赛各赛点临时启用的微信群、QQ群仅用于交流与比赛相关可公开且必要交流的信息,比赛结束,临时群由建立方随即注销。

十七、解释权

(一)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议定。

(二)本规程解释权属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总工会、甘肃中华职业教育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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