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学校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甘组通字〔2019〕22号)、《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甘组通字〔2019〕111号)和《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事业编制管理办法》(甘编委发〔2025〕3号)等规定,结合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科研工作需要,学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博士研究生
2.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
4. 博士研究生要求40岁及以下,原则上为1985年12月以后出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要求45岁及以下,原则上为1980年12月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5.应届博士研究生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6.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原则上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国(境)内外相近专业、高校自设专业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确定是否纳入招聘范围;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社团人员被开除、辞退或限期调离的;
(3)组织、参加非法组织、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或相关活动的;
(4)曾受过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曾受过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
(7)构成《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高层次人才20人,具体岗位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甘肃卫生职业学院2026年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列表》。
四、基本待遇
1.进入学校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规定的工资待遇、校内岗位津贴及学校福利。
2.博士研究生入职后满一年转正定职认定为讲师职称,同时聘任为学校职称限额外校内有效副教授职称,享受校内副教授职称相应待遇。博士研究生入职后满2年(有本专业技术工作经验可减1年),经考核认定为学校副教授职称。
3.博士研究生可选拔任用为中层副职管理岗位,享受校内中层副职岗位津贴。
4.根据甘肃省《“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实施办法》,经省委人才办认定的“陇原人才服务卡”人员可享受甘肃省发放的高层次人才补贴。
5.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按照学科专业门类给予不同标准的安家费。
6.引进的教学岗位博士研究生额外享受博士岗位绩效。
7.按照学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以项目形式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并按照学校科研经费管理相关规定使用。
8.入职后根据科研业绩成果贡献,参照学校科研奖励办法给予科研奖励。
9.配偶无工作的,若具备学校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学校根据岗位聘用整体情况并经讨论研究后可按人事代理方式安排工作。配偶需调动至新区工作的,学校积极为其联系就业单位,为其配偶就业提供帮助。
10.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来校报到后,按相应标准凭票据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1日住宿费和体检费;入职前5年给予租房补贴。
11.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副高以上职称人员、高技能人才,入职后学校提供单人教师公寓1间。
12.列入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国家“万人计 划”)的高层次人才可实行“一人一议一策”,发放的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岗位绩效、租房补贴等待遇协商确定。
五、招聘程序
1.报名
本次招聘一律采用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填写《甘肃卫生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详见附件2),连同个人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学校招聘邮箱rsk@gswzy.edu.cn,邮件命名:本人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名称。
2.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符合要求人员,学校将通过电话联系,约定资格审查时间。被通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须持《甘肃卫生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及专业能力成果原件与复印件、纸质简历;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持学校开具的学业成绩、毕业时间证明及专业能力成果原件。毕业证、学位证最迟取得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材料原件。
3.面试考核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考核流程,考核工作由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外聘专家共同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考核方法,以科研成果汇报、专业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对应聘人员的学习背景、科研能力、教学能力和适应高校教师工作能力等考核指标进行量化打分,满分100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
体检和复检由我校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5.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学校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采取外调、谈话、审核档案(档案主件原件须完整)、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方法进行,有工作经历者到其原单位进行考察。对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及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不予聘用。
6.公示及审批
学校将确定的拟聘任人员名单在学校人才招聘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员办理审批手续。
7.备案及聘用
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学校研究审定,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后,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按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8.其他
凡提供虚假材料或填报虚假信息或因劳动纠纷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调档手续者,一律取消资格,不予聘用。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甘肃卫生职业学院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郑老师 0931-8262836;13919820283
常老师 0931-8267252;18328068759
(工作日9:00-12:00,14:30-16:30)
学校网址:http://www.gswzy.com.cn
七、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由学校纪委办公室全程监督,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931-8265054(非招聘咨询电话,工作日9:00-12:00,14:30-16:30)
监督举报邮箱:gwyjw@qq.com(非招聘报名邮箱)
八、其他事项
1.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邮箱,并保持通信畅通,取消手机短信拦截,因本人填报邮箱地址、手机号码有误造成信息不能及时准确送达,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即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以及有其他影响情形的岗位,具体回避情形请查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附件:1.甘肃卫生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列表
甘肃卫生职业学院
2026年1月14日
